美国房地产经纪人代理行为法中的 Megan's Law

Megan's Law的正式名称是《对儿童犯罪者及性侵犯者登记法》,是《1994年联邦暴力犯罪控制与执法法》的一部份。国会于1996年修订该法,由克林顿签署生 效。 1994年7月29日,新泽西州汉密尔顿镇的7虽小女孩Megan被一个居住在其家附近Jesse Timmendequas,绑架并奸杀。 Jesse有性侵犯前科,但汉密尔顿镇得居民并不知道他过去的犯罪记录。在Megan遇害后,Megan的父母 Kanka夫妇成立Megan Kanka基金会,征集签名要求议会立法公布有性侵犯犯罪前科者的信息。新泽西州首先通过法案,联邦随后跟进,于是有了Megan's Law.
Megan's Law的重点有两个:其一,所有有对儿童犯罪者及性侵犯前科的人(由于初衷是针对儿童的性侵犯,在此可统称为性侵犯者sex offender)在当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一旦居住地或工作有变更,需立即通知管理部门;其二,各地政府需执行公告职责,及时通知社区居民有关上述人等的流动信息(类似我国暂住证制度),否则即属违法。从1994年诞生至今,该法历经修订,到现在已经详细到符合条件性侵犯者蓄须也要报备的地步了。后 来,FBI也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数据库,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这些人的详细信息,除了文字信息外,还附有每个人的照片。另一方面,各地也通过立法的形式对Megan's Law予以细化,譬如,乔治亚州立法禁止性侵犯者靠近任何儿童“可能”聚集地(如学校,公园,图书馆及游泳池等)1000英尺的地方;或者像Boston Legal剧中的Middle Town小镇那样禁止性侵犯者在镇内及周边使用机动车辆;有些州规定,在单独一个孩子面前小便也要被划入性侵犯者的行列。而登记公布的时间长短也不易,一 开始是10年,但现在有17个州是终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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